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智慧排水调度中心迁建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办公大楼四层。
2.2建设规模:/
2.3工程招标控制价:3840245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1500000元(暂定),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40000元,设备采购及服务费招标控制价为2200245元。
2.4招标范围:2023年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智慧排水调度中心迁建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服务采购及保修等。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2.5.2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6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天,其中设计10日历天,施工9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安全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1)、(2)条件之一:
(1)同时具备①、②、③资质或由以下①、②、③资质组成的联合体:①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能力。
(2)同时具备①、②、③、④资质或由以下①、②、③、④资质组成的联合体:①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包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3家。
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8月21日9时00分-2023年8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4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同一IP地址下载的招标文件均为无效。
注: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城管局旁)。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伍万元。
7.2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7.3 缴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 函操作说明》)。
7.4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8月25日 15 时整。
7.5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7.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zwb.ningbo.gov.cn)、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ingbowater.com)上发布。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招标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潮铮、陈林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
联系人:王玲、陈佳、唐虹波
电话:0574-87298539、18368405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