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芳嘉园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ZB2021-324 采购类型:政府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2 16:52:59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梅芳嘉园已由甬高新经[2018]32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国家高新区自然资源整治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梅芳嘉园前期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地址:梅芳嘉园项目位于高新区GX05-03-09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东至界牌碶河绿带,南至规划道路,西至云杉路,北至甬江大道。

项目概况:梅芳嘉园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2709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59261.9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0577.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39374.89平方米,住宅总户数332户,共布置7幢住宅楼和4幢附属用房,地上停车数量30辆。地下建筑面积18684.83平方米,地下车库停车数量402辆。车库内车道净宽不小于6米。

标段划分:1个。

服务要求:根据《宁波市住宅小区星级物业服务导则》(甬建发【2017164)号规定,本项目要求提供三星级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期限: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具有完成过或在管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5万平方米及以上安置房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业绩(以评标现场宁波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查询为准);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应当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需提供与学信网一致的截图证明);且同时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5万平方米及以上安置房项目业绩(以评标现场宁波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查询为准);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已经缴纳20217月至今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社保机构单位章,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合包、转包。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zhongguanzixun.com/)”注册成功后,于2021120916时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zhongguanzixun.com/)”中下载本项目相应的招标文件等相关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不予受理。

5.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补充文件。

注:1.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潜在投标人须通过网上方式购买。

2.网上方式购买:请登录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hongguanzixun.com/),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11222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缴纳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

银行账号:396174745263

特别提示:(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可简称),未注明项目名称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2)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的准确性,一般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如要使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请一定要告知银行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可简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1224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为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09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文件的递交(适用于疫情期间)

若本项目开标时还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投标人须遵守《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投标文件的递交按以下要求进行:

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1224930分(北京时间)前安排“甬行码”及“行程卡”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09室),在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9.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人:宁波国家高新区自然资源整治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人:励工

    话:0574-87911762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

人:陈傲坤、刘霞、王玲、冯钧翔

    话:0574-8797748815728043013

监管机构联系人:钟老师

    话:0574-89289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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