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对宁波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视频会议系统维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GZB2021-385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交货期 |
采购要求 |
最高限价 |
1 |
指挥调度多点控制单元(20路) 1台 |
项目实施工期: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整体项目的开发、对接、实施部署及验收等工作,验收完成交付使用后开始计算服务期。 1、服务期:三年。 2、服务期满后所有硬件设备产权归属支队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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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
300000元 |
2 |
98英寸液晶显示器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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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管理主机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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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管理终端 9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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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管理终端显示器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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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视频会议显示器 7台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不得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依法获取:
招标文件通过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的形式依法获取,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者的质疑。
五、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自2021年10月15日起至2021年10月19日17时止。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发售期限内购买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形式、售价及购买地点、联系电话:
1、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19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报名事宜,所有报名单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页加盖公司公章后留存。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资料内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授权人前来报名的需提供)(须注明“宁波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视频会议系统维护服务项目”)、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
七、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6000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缴纳到以下账户
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
户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396174745263
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需要编入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摘要栏中注明“视频会议系统”(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因该银行转帐方式无法在摘要栏内注明相关内容)。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11月04日上午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