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澜·雁苍山舍天然气供气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30 14:30: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澜·雁苍山舍天然气供气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发改【2017】4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海乡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海县梅林街道

2.2项目规模:天然气供气设备一批

2.3项目总投资:85.5571万元

2.4招标控制价:855571

2.5要求:接招标人(项目业主)书面交货通知后60日历天招标人要求交货至业主指定地点,接招标人(项目业主)书面安装通知后30日历天招标人要求安装、调试完毕。如因中标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迟,每延迟一天,赔偿2000元,延误工期赔偿限额为履约担保金额的30 %。工期延误赔偿超过限额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6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标段划分数量:1

2.8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2.9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10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供货能力的企业。

3.2其他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经查询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或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01日至2018年1012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4.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宁海县兴工二29号3楼)。

4.3 招标文件售价: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邮递费。

4.4 获取招标文件时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证书复印件须包括有关变更、延期等内容):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③有效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注:以上各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文件不予发售。

4.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5.2 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2018年101916:00前,各投标单位以非现金形式(以实际到账为准)向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交,保证金未能在截止时间到账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3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5.4 帐号:8114701013500025347

5.5 户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6.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18年10230930

6.2 开标地点:宁波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区江东北路317号和丰创意广场和庭楼11楼)

6.3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国资委官网”(www.nbgz.gov.cn)、“宁波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网站”(www.nbtid.com)、“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zhongguanzixun.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乡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波市宁海县金融中心2幢6楼(学勉路1号)

联系人: 王浩宁

联系电话:0574-59972391

 

招标代理人: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三楼

联系人:周全

联系电话:0574-83556096


购买标书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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