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堰路(环城北路--北外环路)(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08-08-13 00:00:00

交易登记号:GCSJ08008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堰路(环城北路--北外环路)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投资〔2007〕1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城建资金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南起环城北路,北至北外环路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4093米,宽44米,5座桥梁
设计概算:约17444万元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初步(含扩大初步、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等
标段个数: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且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联合体(设计单位为主体) 且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资质,本次招标要求主设计师须具备高级工程师(道桥专业)且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资质,本次招标要求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勘察类专业)且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必须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 投标人须在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1、《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及复印件、IC卡、投标申请表。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3、主设及主勘人员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上未明确单位归属的,提供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及复印件;5、企业诚信承诺书。
3.5 投标企业和人员如需经本市有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登记的,还须通过登记。
3.6 本项目招标人采取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入围数量要求为:报名单位在3家及以上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单位全部入围,入围以书面通知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8月13日至2008年8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 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公告要求投标人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13楼)5#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3日9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安排详见当天公告)。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江北区建设局
地  址:宁波江北槐树路
邮  编:315040
联 系 人:钱云
电  话:0574-8797748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
有限公司
地  址:江东区彩虹南路16号彩虹大厦10楼
邮  编:315040
联 系 人:唐虹波
电  话:0574-87731619 
传  真:0574-8773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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