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启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的公告

招标编号: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07-03-01 00:00:00
根据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06〕239号),为规范我市建设市场管理工作,方便与服务企业,提高行政效率,市建委组织专家开发完成了“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经研究定于2007年1月20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系统启用后,外地勘察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招标代理等企业新办理进甬备案手续的,在申请进甬备案时应首先在宁波建设网(http://www.nbjs.gov.cn)“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栏目正确输入企业和人员的有关信息。
    二、外地企业经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方能在我市范围承接业务。市招投标中心在办理招投标登记手续时,将对企业进行审查,《信息系统》中企业和人员信息未通过审核的,不予受理。
    三、本市企业和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外地企业,目前尚未输入或未经审核通过的企业必须抓紧做好输入和审核通过工作,否则不能在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和承接业务。已承接的工程项目,应先完成信息输入,再对工程合同进行备案。未按规定进行合同备案的,质量安全管理监督机构不得办理质监、安监手续。
    四、企业和人员信息输入程序如下:
    (一)企业办理进甬备案手续时,向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建委窗口(地址:老实巷70号五楼)领取《信息系统》操作指南、用户名和密码。操作指南也可在宁波建设网(http://www.nbjs.gov.cn)网站下载。
    (二)按《信息系统》操作指南要求将企业和人员信息输入《信息系统》。
    (三)提供企业和人员信息的相关原件报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建委窗口核对确认。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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