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委托,对交通银行宁波分行法律事务服务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招标编号:ZGZB2025-498;交通银行编号:CGXM33299925110002
二、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宁波分行法律事务服务入围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招标内容:
1.为交通银行宁波分行本部及下辖分支机构提供各类法律事务服务,包括:(1)代理银行进行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2)代理银行进行民事、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的诉讼;(3)代理银行进行经济、劳动和涉外案件的仲裁等;(4)法律文件起草和修订、法律审查、法律咨询、信息披露、调查、法律文件翻译、催收等非诉服务等。本项目入围最多20家供应商。入围供应商将获得服务资格。在入围有效期内,招标人不承诺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以及授予的采购合同的金额。
2.评标委员会将从交通银行宁波分行法律事务服务综合得分排名1-10的入围候选供应商中选取1家作为常年法律顾问,若入围候选供应商不足10家的,则在入围候选供应商中选取1家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具体评定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标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的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不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不是交银集团的在职员工、在职员工的父母、在职员工的配偶或在职员工配偶的父母所办的企业【所办的企业范围主要包括:1.注册或参股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2.投资或参股非上市公司、企业;3.在国(境)外注册或参股公司;4.担任私营企业法人代表、高级职务;5.在外商投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6.从事电子商务活动,即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1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所),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分所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供分所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同一律师事务所总所、分所、总所的其他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总所及其分所同时参与投标,或同一律师事务所多个分所同时参与投标等情况,总所、分所、总所的其他分所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11月12 日9:00至 2025 年11月18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6.不同投标单位若出现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的情形,以阳光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为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应及时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gys.bankcomm.com)完成注册且审核通过,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门户网站操作手册》。投标人于智采平台网站注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联系注册供应商联系人:莫老师0771-2308637、张老师0771-2308653。未注册成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欢迎注册成功投标人登录后,通过“在线开户”成为交行开户企业。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0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3.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4.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2日09时00分。
5.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6.如初次投标,详见操作手册(https://ygcg.nbcqjy.org/detail?articleId=165)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26877267。
八、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10000元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1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gys.bankcomm.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zhongguanzixun.com)
十、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
联系人:陈傲坤、王玲、唐虹波、刘霞
电话:0574-87731619
电子邮箱:nbzgcg@163.com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455号
联系人:沈老师、陈老师
电话:0574-87363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