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环保在线分析仪表年度维保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供货地点: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2 项目供货内容:分析仪(02和N0)、COD在线监测仪、COD分析仪、PH分析仪维保,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需求。
2.3 项目维保期:两年。
2.4项目维保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段划分:1个标段。
2.6高投标限价:34万元。
2.7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报名时间:2025年9月2日起至2025年9月9日16时00分。
4.2我公司招标文件及附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发布给已报名的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应将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含联系方式)、招标文件费用转账凭证等,以压缩包附件的形式发至邮箱1255201078@qq.com;代理工作人员将在收到后,第一时间将招标文件及附件发布给各报名单位。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单位应将资料费从公司的账户打出支付至以下账号,并注明项目名称:
收款单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902000120190005234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5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5年9月1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网银、电汇等形式交至以下账号(以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
户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96174745263
注: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账户汇出,须备注项目简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09时30 分,地点为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大安路198号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zhongguanzixun.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大安路198号
联 系 人:沈工
电 话:0574-86668886
传 真:0574-86668873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
联系人:王玲、唐虹波
电话:0574-87298539、15267880783
邮箱:125520107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