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发布招标文件需要澄清、修改的内容,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一、招标文件修改(共1项)
1、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五、获取采购文件”中“1、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4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修改为:
“1、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5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招标代理: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