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存量房策划及销售代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此项目的投标。此项目为非依法必招。
一、项目名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存量房策划及销售代理
二、项目编号:ZGZB2025-106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招标总限价(含税) |
1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存量房策划及销售代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招标需求” |
6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
1000000元 |
四、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该项目合同履约能力;
(2)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单位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1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25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注: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 20000 元。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7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2025年04月28日09时30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2、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北仑分平台(宁波市北仑区岷山路1388号凤凰金融中心B栋2层)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启投标文件的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5、如初次投标,详见(http://ygcg.nbcqjy.org/home)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87187195、13396609883。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hongguanzixun.com/)上发布。
九、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灵江路366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5968091216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弘凯、李佩岭、刘霞
联系电话:0574-87977488、0574-87731619 传真:0574-87355652-818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