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利用(再生水)输配管道一期工程—长丰净化水厂再生水设施及输配系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4〕109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申请专项债和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Ⅱ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总投资估算12662万元,其中总建安工程造价9729万元,其中本标段建设规模:(一)新建DN1400补水管道,沿南塘河河底铺设,西起I标段,东至南塘老街区域,长约1.8km。(二)在新典桥以东的尹江桥河、王家桥河引出1根补水支管至恒春街以南,管径DN600,长约1.3km,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沉管等项目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38152838元。
2.3 施工总工期:27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工程造价达到22891703元的给水或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6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3月24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3日16时00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3月24日09时45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招 标 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56号
联 系 人:袁工
电 话:0574-87859817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 系 人:唐虹波、陈佳
电 话:0574-87298539
电子邮件:595827864@qq.com
监督部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