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家坪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409-330203-04-01-663912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7 17:15:13

1招标条件

毛家坪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09-330203-04-01-663912建设资金来 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招标人为 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9124.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799.2505万元,建设规模:建设50万吨/日高级氧化工艺及附属设施,增加高速搅拌系统,提升水厂除嗅能力及混凝沉淀效果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

2.2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EPC),包含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为方案批复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及深化设计等所有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包括:

1)工程设计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并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各专项设计、专项论证、深化设计、图纸审查以及所有设计的后续服务。除本工程已提供的方案及扩初图设计外,剩余所有的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优化设计、深化设计纳入EPC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评审、论证、配合办理施工图审查相关手续、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竣工图复核及盖章、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

2)工程采购范围:涉及本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以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工作。

3)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

4)总承包管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后期涉及本项目的所有工程手续(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审、施工许可办理等)。总承包管理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要求执行。

5配合完成工程验收及相关资料的移交、归档等工作

6)其他: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等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7本次招标控制6955.8073万元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200 日历天,其中2025年4月30日前主体设施具备通水条件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水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承担 施工 任务

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执业资格

3.5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6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8 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可兼任

(三)其他:

3.9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011609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10709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11709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标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

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56号

联系电话:0574-87859817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玲、陈佳唐虹波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电话:0574-87298539

监督部门: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0574-87731619    0574-8729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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