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GZB2024-39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钢材及铝板等交通设施材料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5日
继续征集供应商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1、评分标准
原为: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标要点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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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 |
60 |
参与评审价格=有效投标报价(全费用单价合计) 评标基准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 基准价得分为满分60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60%×100(计算结果保留二位小数) |
2 |
类似销售业绩 |
3 |
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投标人具有类似销售业绩(单次合同金额超过20万元)案例的,每份合同得1分,最多得3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用户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合同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
3 |
企业实力 |
3 |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投标人具有AAA级资信等级的得2分,AA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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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设备满足情况及性能 |
8 |
评委对投标人提供的完备的产品生产设备清单、质量检测设备清单及照片等,对设备的规格与性能先进性等各方面进行评审: ①设备配备合理、种类齐全、实用性强得8分; ②设备配备较合理、种类较齐全、实用性较强的得6分; ③设备配备基本合理、种类基本齐全的得3分; ④设备配备内容欠缺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备注: 设备是指本单位所有的用于施工和生产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开平机、半自动剪板机、全自动剪板机、分条机、行车、排刀机等,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清晰彩色照片图片、对应设备清晰的购置发票复印件或产权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
5 |
供货服务方案 |
7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服务方案进行评议,要求方案中明确产品质量把关、送货安排等内容,满分7分: ①方案内容合理、详尽、可行性强的得7分; ②方案内容较合理、较详尽、可行性较强的得5分; ③方案内容基本合理、基本详尽、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 ④方案内容不合理、欠缺或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 |
6 |
售后服务能力 |
7 |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保期内售后方案(包括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响应程度、服务人员配备等),评委根据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进行评议,满分7分: ①方案内容合理、详尽、可行性强的得7分; ②方案内容较合理、较详尽、可行性较强的得5分; ③方案内容基本合理、基本详尽、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 ④方案内容不合理、欠缺或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 |
7 |
车辆配备情况 |
4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供货投入的货运车辆(自有或租赁)情况进行评分,提供2辆自有(或租赁)货运车辆的得4分,提供1辆自有(或租赁)货运车辆得2分,未提供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 备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设备清晰彩色照片图片(车牌清晰显示)、权属证明(车辆行驶证、购置发票或公证文件等有效的证明材料;租赁车辆还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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