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委托,现就江北大队修缮项目全过程管理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GZB2024-396
二、项目名称:江北大队修缮项目全过程管理项目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项目概况:
1、服务范围:负责实施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江北大队技术业务用房修缮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服务,具体见询比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2、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结束为止。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23.2452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以下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
1.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1.2工程监理专项咨询服务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牵头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任务。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2)拟派项目负责人:
2.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2.2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投标时采用承诺制,无需提供具体人员信息)。
2.3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不可兼任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
3、供应商不得为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六、询比文件获取的方式:
1、询比文件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形式依法获取,未购买询比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未依法获取询比文件者的质疑。
2、询比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询比文件发售时间:自2024年11月27日起至2024年12月02日24时止。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发售期限内购买询比文件。
询比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购买标书前需要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网上方式购买,网上方式购买:请登录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zhongguanzixun.com,进入“政府采购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
标书费用的支付可选择支付宝。为了保护供应商信息,预防串通投标,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子包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一律无效,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标书出售联系电话:0574-87977488。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迟到的响应文件和未购买询比文件者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地点: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1、开启时间:2024年12月0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开标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代发)、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hongguanzixun.com/)上发布。
十、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需要供应商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关于资格的承诺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联合体协议书”按采购文件格式签字并盖章,其他格式如有要求的按要求执行),但其他成员需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联系人: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1981073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佩岭、李弘凯、刘霞
联系电话:0574-87977488 传真:0574-87355652-818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