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前湾新区给水管网系统提标(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招标人为 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80%,财政资金2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前湾新区给水管网系统提标(二期)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对宁波前湾新区北至滨海三路,南至八塘路,东至兴慈一路,西至兴慈六路;滨海二路(兴慈大道-兴慈八路);滨海三路(兴慈一路-兴慈七路);兴慈七路(滨海二路-句章江)区域DN600及DN300给水管进行优化改造,改造总长约38公里。
项目总投资额:17911.12万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等,包括:投资估算审核(如有)、概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及控制,项目结算审核及财务竣工决算审核、工程交付资产清单及报告的编制等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造价咨询工作(详见委托人招标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财务竣工决算报告出具之日止。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1联合体成员数量(除联合体牵头人外)不超过 1 家;
3.2.2联合体牵头人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若工商注册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需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并根据《宁波市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甬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甬建价[2009]44号)、《关于加强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甬建价〔2016〕66号)的规定在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办理进甬分支机构备案手续);
3.3特定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3.3.2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安装工程)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安装工程专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5日09:00至2024年02月22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2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000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3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6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0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
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zwb.ningbo.gov.cn/cms/zhdh.jhtml)、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河路348号
联 系 人:袁老师
电 话:0574-87859817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 系 人:陈傲坤、刘霞
电 话:0574-87977488
传 真:0574-87355652-818
电子邮件:nbzgcg@163.com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唐虹波
联系方式:0574-87977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