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委托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宁波分行常年税务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GZB2023-418)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磋商对象参加竞争性磋商。
1.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常年税务顾问服务(含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服务期为一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2.1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2.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等;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和职业操守,近三年内无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不良从业记录而禁止其参加招投标的行为。
2.1.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企业信誉,未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2.1.3中选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2.1.4本项目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本项目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2磋商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磋商对象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磋商对象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磋商对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磋商对象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磋商对象(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磋商对象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磋商对象其他资格条件: / 。
2.5磋商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磋商对象,其响应将被否决。
4.获取磋商文件
4.1时间:2023年11月16日起至 2023年11月23日24时止。
4.2方式:我公司采购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购买标书前需要在我公司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网上方式购买,网上方式购买:请登录我公司网站www.zhongguanzixun.com,进入“政府采购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
标书费用的支付可选择支付宝。为了保护投标人信息,预防串通投标,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子包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一律无效,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4.3采购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波市高新区扬帆广场1号楼13楼会议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波分行),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hongguanzixun.com/);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574-87950961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广场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项目负责人:李弘凯、刘霞,0574-87977488
异议联系人:唐虹波
联系电话:0574-87977480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