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水处理用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固体)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3年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水处理用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固体)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货物名称 |
第一年预估供货量 |
单价最高限价 |
参数要求 |
总价最高限价 |
水处理用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固体) |
245吨 |
10959元/吨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2684955元 |
★注:合同期满后,经市场询价,若货物单价上下浮动未超过本次中标单价15%的,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一年(续签单价按本项目中标单价),最多续签一次。第二年预估供货量为250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商或得到生产厂商对本项目今后两年唯一销售授权的代理商;
3.2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年中任意一个自然年内(以发票时间为准,2020年只计算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的发票,以此类推)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固体)年累计供货数量达到200吨及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销售发票复印件(需发票专用章,若为发票记账联则不需要发票专用章),且自然年内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固体)发票累计数量达到200吨(含)【注:①发票须清晰可见,发票如无法体现供货数量的,须另附销货清单,否则该发票不予认可;②发票如仅体现“聚丙烯酰胺”,而未体现“阴离子型、固体”的,须另附合同证明或业主证明(证明内容须至少包含数量及产品类别),否则该发票不予认可;②发票上的销售方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需同时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变更名称的证明文件,否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08日09:00至2023年11月13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收),售后不退。
4.3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0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3年11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8、特别提示
8.1 投标阶段:投标人可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凭网站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前去各净化水厂取水样,自行开展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固体)小试(小试过程和参数设置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格式12),以便选定投标产品以及确定药剂性能;并根据各净化水厂小试要求及药耗限值在投标文件中放入性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若未提供性能承诺函的,作无效标处理。
8.2取样联系人:徐华华,电话:0574-27661855,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9.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zwb.ningbo.gov.cn/cms/zhdh.jhtml)、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hongguanzixun.com/)上发布。
10.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
联 系 人:姚工、徐华华
电 话:0574-87859816、0574-27661855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 系 人:陈傲坤、刘霞
电 话:0574-87977488
传 真:0574-87355652-818
电子邮件:nbzgcg@163.com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唐虹波
联系方式:0574-87977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