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市鄞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13万吨/日新建部分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宁波市鄞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3〕7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总投约86007.53万元;建设规模:工程设计总规模为 16 万吨/日,其中利用现状厂区预留用地约 4.8 公顷,新建污水处理规模 13 万吨/日;建设地点:石碶街道,机场路东侧、奉化江西侧。
2.2招标范围:新建污水处理规模 13 万吨/日的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相关内容。
2.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14503904元。
2.4交货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西污水处理厂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5工期要求:本项目按土建进度分批次交货,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配合安装等伴随的相关工作内容须根据安装单位及招标人的具体要求执行。
2.6技术性能指标:所供设备必须满足设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具有招标产品制造和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若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制造主要招标设备(单级离心鼓风机、内进流格栅)的能力(若只能制造某一项的,还须提供其他几项主要招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单级离心鼓风机、内进流格栅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投标人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事指南》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办事指南栏”查阅。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
4.3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ingbowater.com)上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时间安排
6.1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16时00分。
6.2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9月4日9时30分。
6.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16时00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联 系 人:姚工
电 话:0574-87859816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
联 系 人:唐虹波、陈佳、王玲
电 话:0574-87298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