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C2-5-1#2#地块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金隅京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金隅京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园林景观工程(大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溪山路以北,规划河道南侧沿河绿带以南,沙洲路以西,青莲路以东。
2.2项目概况:该项目总用地368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6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65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范围内绿化种植、园路铺装、水电安装、景观小品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17751727元。
2.5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城市园林绿化及宁波市相关质量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安全要求:合格。
2.7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1个。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须在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即单项合同造价达到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0%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1月、2月、3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①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②招标文件发售期限: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0日。
③招标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标书前需要在招标代理公司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潜在投标人可通过网上方式购买,网上方式购买:请登录招标代理公司网站www.zhongguanzixun.com,进入“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
标书费用的支付可选择支付宝。 为了保护投标人信息,预防串通报价,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项目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一律无效,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否决报价等)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5日14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3年5月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缴纳到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
户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96174745263
投标保证金须从基本账户汇出。
招 标 人:宁波金隅京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工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
联 系 人:李薇、王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