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常用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内容:
子包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要求 |
数量 |
总价最高限价 |
一 |
水务科技中心常用试剂耗材 |
详见“第四部分 招标要求” |
1批 |
人民币1593202元 |
二 |
制水公司常用试剂耗材 |
详见“第四部分 招标要求” |
1批 |
人民币1331207元 |
2、合格的投标人:
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次招标需求内提供货物的服务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2.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本项目重新招标。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2.4各投标人须就本项目的2个子包一并投标并报价,但最多只能成为一个子包的中标人。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11 月 21 日9时00分至2022年 11 月 25 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3.2采购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3.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3.4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投标保证金
4.1金额:子包一至子包二合计人民币 伍万伍仟元整(子包一:3万元,子包二:2.5万元)
4.2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2022 年 11 月 29 日15时整 。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2年12月01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可采用邮寄递交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递地址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签收人:刘老师,联系方式 :0574-87187183。邮寄递交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前邮寄到,投标人应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好的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统一打包成邮寄件进行邮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注意事项:各投标人严格遵守当地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现场管理。
6、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bggzy.cn/)、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zhongguanzixun.com/)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工
招标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赫男、刘霞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电话:0574-87298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