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单位:
现发布宁波财经学院行政楼校史馆改造工程(项目编号:ZGZB2022-121)的澄清修改公告,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条报价范围“投标报价合理区间:283.50万元至299.25(含本数),投标人填报下浮率,下浮率允许报价范围-5%~ -10%,其中设计费最高限额15万元,对超过合理报价范围或设计最高限额的投标报价,其投标文件商务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条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报价合理区间:297 万元至313.50万元(含本数),即下浮-5%~-10%,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15万元,建安工程最高限价315万元。对超过合理报价范围或设计最高限额的投标报价,其投标文件商务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现做如下澄清:
以评标办法中的投标报价合理区间为准。投标报价合理区间:297 万元至313.50万元(含本数),即下浮-5%~-10%,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15万元,建安工程最高限价315万元。对超过合理报价范围或设计最高限额的投标报价,其投标文件商务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人:宁波财经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