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招标文件需要修改、澄清的内容,统一答复你们,请认真研究。本补充公告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招标文件修改(共4项)
1、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年5月18日14时30分”
修改为:“2022年5月25日14时30分”。
2、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7日”
修改为:“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12日”
3、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2年5月17日16时00分”
修改为:“2022年5月24日16时00分”
4、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2年5月7日16时00分”
修改为:“2022年5月12日16时00分”
二、招标文件澄清(共0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