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宁波市鄞州区市容环境卫生指导中心的委托,就宁波市鄞州区新天路环卫车队院内的建筑工程拆除、清理等费用及设备残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新天路
规 模:拆除房屋建筑面积为2660.81平方米,钢棚面积为2401.24平方米,合计总面积为5062.05平方米 。
残值回收评估费用:建筑工程旧料回收价格为132298元,拆除费用为57080元,场地清理费用(建筑渣土运输及处理费用)为60823元,设备残值咨询价格为11160 元。残值回收价格合计为:25555 元。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招标范围:宁波市鄞州区新天路环卫车队院内的建筑工程拆除、清理、加油站油罐等设备残值项目施工(保留围墙及西侧主楼拆除后围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在注册地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施工企业信用等级C级及以上(以投标报名时和开标时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8年1月1日起承建过类似规模3000平方米以上拆除项目,需提供施工合同协议书。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出具2021年8月、9月、10月连续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可为自行从政府社保管理网站下载打印加并盖投标人公章的参保证明,或由政府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原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须经注册地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审核通过。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采购管理部门公布的供应商合同履约不良行为记录或国家和地方政府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已经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招标代理人将在投标报名时和评标时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招标(代理)人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1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报名资料复印件至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报名事宜,所有报名单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页加盖公司公章后留存。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资料内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授权人前来报名的需提供)(须注明“用于宁波市鄞州区新天路环卫车队院内的建筑工程拆除、清理等费用及设备残值项目投标”)、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5000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缴纳到以下账户
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
户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396174745263
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需要编入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摘要栏中注明“ZGZB2021-435”(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因该银行转帐方式无法在摘要栏内注明相关内容)。
6、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开标室。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www.zhongguanzixun.com)及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市容环境卫生指导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
联系人:朱科迪、唐虹波
联系电话:0574-87298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