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东方燃气新大楼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东方管道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东方管道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方燃气新大楼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建 设 地 点: 宁波市万利路。
建 设 规 模: 东方燃气新大楼改造项目,建筑面积约1450平方米。
招 标 控 制 价: 2138408元。
计 划 工 期: 9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装饰、安装、景观工程的安装及拆除等,详见招标控制价及图纸。
标 段 划 分: 1个。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人:宁波东方管道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石碶北路261号
邮编:315000
联系人:吴经理
电 话:0574-88187881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冯钧翔、陈傲坤、刘霞、王玲
电话:0574-87977488,18258771732
传真:0574-87355652-818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电 话:0574-89289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