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C2-5-1#2#项目地块营销案场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BITC-20210007826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30 14:44:27

宁波金隅京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C2-5-1#2#项目地块营销案场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此,投标人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c三年(20187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为能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C2-5-1#2#项目地块营销案场物业服务

2、项目编号:ZGZB2021-319

3主要服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4、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5、预算金额: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选择一家具有物业管理等服务能力的单位进行宁波东部新城C2-5-1#2地块的销售案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最高限价25.6万元/月,各投标单位报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6合同履行期限:物业服务周期暂定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期限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我公司招标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请202109  01 1600分前将报名资料与汇款凭证发送至438208792@qq.com,如未按此要求操作,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联系人:朱宇超,联系电话:13250960121

标书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

户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902000120190005234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109  06 14:30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109  06 14:30时。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金隅京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瞰江时代中心56

联系人:周老师            

招标代理: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范琦、朱宇超       

联系电话:0574-87731619 13250960121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0574-87731619    0574-8729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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