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杭州湾大桥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杭州湾跨海大桥桥面交通管控预警及机电设备升级改造工程(大桥雾灯智能化改造与机电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ZWQT2021-37(ZGZB2021-233)
二、项目批复编号:ZBDQ21GC023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招标内容 |
工期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1 |
大桥雾灯智能化改造与机电设施升级改造 |
合同签订后120日内供货安装完毕并通过最终验收 |
人民币3023298.46元(含不可预见费人民币88057.24元) |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依法获取:
1、发售期限:2021年08月11日至2021年08月18日08:30-11:30,14:0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报名窗口(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一楼南侧)。联系人:许小姐,电话:0574-89388844。
3、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的将被拒绝。
4、投标人报名时应出具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50000.00元整,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入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收现金(投标人因自身核算原因未开设基本账户的,可以通过上级行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6日16:3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招标编号)
收款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账号:383159728218
财务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574-89388843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08月31日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杭州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30室)。不接受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08月31日09:30时在宁波杭州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30室)开标。
九、公告发布网站: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ngzw/)、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zhongguanzixun.com)。
十、业务咨询:
招标人:宁波市杭州湾大桥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吉庆
联系电话:15557891893
联系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庵东镇虹桥大道1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傲坤、刘霞、王玲、冯钧翔
联系电话:0574-87977488
传真:0574-87355652-818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