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2021年6月15日
项目名称:鄞州区前殷区块初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项目编号:WZ-BX-21013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体工程土建投资额约24878万元,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92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660平方米,其中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34600平方米,办公用房2742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7018平方米,地下室20300平方米;另建设300米环形跑道运动场等室外体育活动设施。
比选申请人应依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文件的要求,在本工程开工前应当编制完成且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按比选发起人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在本工程完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进行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及协助业主获取验收备案函,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比选申请人要求
2.1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1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比选范围相关内容。
2.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不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3信誉要求
2.3.1 比选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3.2比选申请人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3.3比选申请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4比选申请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经“信用宁波”(www.nbcredit.gov.cn)查询无不良信息或黑名单信息(不良信息或黑名单信息界定范围为被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公开比选。
2.5其它要求: /
3.比选申请人报名登记
凡有意参加本公开比选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1年 6月 16 日 9 时 00 分--2021年 6 月 22 日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资料提交至宁波市鄞州区横港路79号二楼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项目部),审查合格后比选发起人提供比选文件书面版及电子版。
4.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 6月 24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211会议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或未按规定编制及封装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发起人将予以拒收。
5.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申请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表必须于2021年 6 月 24 日 9 时 30分 到达比选指定地点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211会议室参加比选活动。
6.比选公告媒介
比选公告发布于宁波轨道交通官网www.nbmetro.com,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www.zhongguanzixun.com。
7.联系方式
比选发起人: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郡柳路280弄1号
邮编:315000
电话:0574-83884679
联系人:王青馨
比选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横港路79号二楼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项目部)
联系人:林虎
电 话:0574-89086898/18357445163
监管部门: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综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