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发改基础【2020】18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TJ7001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 设 地 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建 设 规 模:福民公园站为12m站台岛式车站,地下两层单柱双跨、双柱三跨现浇钢筋砼箱型结构。 车站基坑净长约207.9m,标准段净宽20.7m,深18.3m。车站总建筑面积为15022㎡,车站主体建筑面积为8972㎡,附属建筑面积为6050㎡。车站施工完成后地块将原状恢复为公园,主体顶板上方有景观水塘。车站设2个出入口2组风亭,2个过街通道出入口。拟建场地现状为公园绿地。
以上对工程的描述具体以设计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3项目总投资 :约32356万元。
2.4计 划 工 期:1826日历天(2021年6月30日—2026年6月30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规定的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2.5招 标 范 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土建工程TJ7001标段施工【福民公园站车站主体、附属(出入口、风亭)、端头井等土建结构工程;公园管理用房拆复、管线迁改、交通导改等配套工程】的施工(含设备安装配合、装修配合等)。
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6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2.7质 量 要 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自行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3.2.2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且成员之一应为宁波市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以《宁波市建筑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宁波市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和最具影响力企业家的通报》(甬建发〔2020〕113号)为准。上述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文件为准】, 成员之二应为有类似项目经验的企业【类似项目经验指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软土地质基坑工程(基坑开挖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基坑深度在12米及以上)施工业绩(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境外承包合同)】,类似项目经验的时间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条款规定。
3.2.3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注册单位与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
3.2.4 除非特别说明,需要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3.2.5 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第3.1.1、3.1.2、3.1.3项的规定。
3.2.6联合体各方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3.1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3.3.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3.4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其他要求:
3.4.1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
3.4.2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5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购买。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idding.gov.cn)、宁波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王力
电话:0574-83883880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横港路79号(轨道交通项目部)
联 系 人: 蒋婷婷、范琦
电话:0574-89086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