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南门街道万安社区、柳锦花园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已由 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海发改投[2021]40号 项目编码2103-330203-04-01-998437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海曙区房屋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南门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为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市、区两级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市、区两级财政按4:6比例落实资金保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建 设 地 点:宁波市海曙南门街道。
建 设 规 模:本项目涉及汇头巷小区 8500 平方米、 万安小区 31000 平方米、文化家园小区 80000 平方米、柳锦花园 小区 84000 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建筑本体改造、小区内管线改 造、景观绿化修补提升、门禁道闸设置、市政道路改造、停车位 改造、雨污改造等。
项目总投资 :5078.25万元。
设 计 概 算:3411.62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招标控制价:设计费98.72 万元。
服 务 期 限:总设计周期35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其中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5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施工全过程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
招 标 范 围: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的资格要求: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
3.4 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1年4月9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2 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3如有补充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公告栏。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2形式:
①通过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的账户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 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上投保”、“线下银行保函”、“银行转账汇款”或“信用最高等级免缴”,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①“线上投保”、“线下银行保函”、“银行转账汇款”和“信用最高等级免缴”只能选择一种支付方式,选择后无法更改,请各投标单位谨慎操作。
②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免无法正常退款;
③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④若选择信用最高等级免缴投标保证金,请确认投标单位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免缴要求。
6.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的,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采用银行在线投标保函形式的提交打印 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 老师:0574- 87260920。
(8)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 号)文件精神,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评价等级为 A 级的企业可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上发布。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南门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东城国贸18楼
联 系 人:陈懿倩、杜磊、沈昊、朱宇超
电 话:0574-8773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