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宁波市戒毒康复中心)改建项目(设计)

招标编号:ZGZB2021-099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2 16:06: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宁波市戒毒康复中心)改建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2021]1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公安局,招标人为宁波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原地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地块位于奉化区萧王庙街道云溪村棠岙自然村北侧

建设规模:改造面积约3.8万平方米,主要涉及现状综合楼、接待中心、干警食堂、警卫楼、康复中心、戒毒居所及劳动用房,改造内容包括整体功能布局调整、室内外墙地面(屋面)修缮翻新、地基处理、设施更换升级、“智慧”监管改造及相关室外工程改造修缮,并新建强制管理人员食堂约500平方米。同时,根据工作开展实际需求,建设宁波市禁毒教育基地。

项目总投资 1138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9640万

设计概算:工程费用设计限额9640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服务期限:总周期45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满足以下条件:同时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具备①和②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主设计师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3拟派主设计师须提供1名,要求具备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其他:

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2)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须具备“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且截至开标当日仍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的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人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4 如有补充文件,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6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 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由宁波网络(不见面)投标工具V7.6.1版本生成。

5.2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

5.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bidding.gov.cn)、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公安局

 址:宁波市鄞州区北明程路788号

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

人:陈懿倩、杜磊、沈昊、朱宇超

 话:0574-87731619、13065779166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0574-87731619    0574-8729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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