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明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9】2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明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南部新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鄞州区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修进行资格预审。
建 设 地 点:位于明楼街道徐戎地块棚改安置房东北角,东至徐戎路,北至民安路。
建 设 规 模:总建筑面积12915平方米,其中医疗用房6117平方米,公共卫生用房1020平方米,行政后勤保障用房805平方米,地上附属设施用房283平方米,地下室4690平方米;设床位42个。
项目总投资 :8621.06万元。
招标控制价 :约1020万元。
计 划 工 期:240日历天,并满足总承包单位施工进度要求。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的装修(含智能化)等的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 段 划 分:1个。
质 量 要 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 全 要 求:合格。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拟派项目经理;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 ,(注册)专业须具备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提供申请人在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连续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5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的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6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7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申请。若在资格预审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资格预审结束后对入围单位进行事后查询,如入围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入围资格,后续申请人不再递补。
3.8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2)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4.1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的 有限数量制 ;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2021年 1 月 26 日16:00时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下方的“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资格预审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2 月 1 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防疫期间,开标形式以招标(代理)人开标现场通知为准。疫情解除前请各位申请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及规定,合理安排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相关准备工作。
媒介: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yinzhou.bidding.gov.cn/)、鄞州日报。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明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南部新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联系人:方工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唐虹波、许爽
联系电话:0574-87298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