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公园人行步道整治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ZGZB2021-024 采购类型:招标代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00:0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院士公园人行步道整治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20]10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院士公园内

建 设 规 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公园内健身步道与林下地被提升改造,其中新建道路铺装长为338米,宽2.5米;新建荧光路步道长为100米,宽2.5米;改造步道长为145米,宽2.2米;新建两座人行桥,其中跨首南东路人行桥长132米,宽3.3米,跨前塘河人行景观桥长54米,宽3.3米;林下地被改造24256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1959万元

招标控制价 :1592.3717万元

计 划 工 期:30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景观工程、桥梁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等施工承包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 段 划 分:1

质 量 要 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 全 要 求:合格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须在20161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即单项合同造价达到955.423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须出具申请人在202010月、11月、12月连续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且社保缴纳单位与申请人名称须一致(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申请人在202010月、11月、12月连续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且社保缴纳单位与申请人名称须一致(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

3.5申请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申请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3.7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申请。若在资格预审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资格预审结束后对入围单位进行事后查询,如入围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入围资格,后续申请人不再递补

4. 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的    有限数量制    

4.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   入围11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202112516:00时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下方的“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资格预审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1 1 299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防疫期间,开标形式以招标(代理)人开标现场通知为准。疫情解除前请各位申请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及规定,合理安排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相关准备工作。

7. 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

媒介: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yinzhou.bidding.gov.cn/)、鄞州日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

联系人:唐虹波、许爽

联系电话:0574-87298539

0574-87977488    0574-87298539
       0574-87731619    0574-8729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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