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宁波市公安局监察留置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编号:NG-C2020155
2、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监察留置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设 计 概 算 |
最高限价(元) |
1 |
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智能化设计),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设计总周期2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
本项目总概算约566.06万元。 |
200000 |
5、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需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场所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供应商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四、供应商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磋商文件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在“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zb.zhongguanzixun.com)”注册成功后,于2021年1月7日16时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
6.2供应商必须在“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zb.zhongguanzixun.com)”中下载本项目相应的磋商文件等相关附件。未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不予受理。
6.3如有补充的磋商文件相关内容,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补充文件。
注:1.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潜在供应商须通过网上方式购买。
2.网上方式购买:请登录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zb.zhongguanzixun.com),进入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
7、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1年1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没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
8、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1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9、开启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开标室。
10、重要提示:
一、特别提醒: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二、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zhongguanzixun.com)”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竞标人。
11、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
12、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公安局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574-87062212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658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懿倩、杜磊
联系电话:0574-87731619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