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甬财政发【2015】894号《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甬财政发【2016】70号《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甬财政发【2018】725号《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市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等规定,受宁波博物院的委托,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宁波博物院基本户开户银行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宁波博物院基本户开户银行招标项目
二、招标编号:ZGZB2020-298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开户单位为宁波博物院。本次招标将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从合格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一家银行作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最长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合同履约、考核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村镇银行等银行机构在宁波设置的分支机构;
2、投标人为支行及以下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分行的指定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3、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证明资料。
六、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通过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的形式依法获取,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者的质疑。
七、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2020年09月10日至2020年09月17日17时止。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发售期限内购买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以顺延发售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八、招标文件发售形式、售价及购买地点、联系电话:
1、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我公司招标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购买标书前需要在我公司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网上方式购买,网上方式购买:请登录我公司网站www.zhongguanzixun.com,进入“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
标书费用的支付可选择支付宝。为了保护投标人信息,预防串通投标,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子包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一律无效,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标书出售联系电话:0574-8797748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09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开标室。不接受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09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招标人:宁波博物院
联系人:全薇
联系电话:0574- 82815535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中路1000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傲坤、刘霞
联系电话:0574-87977488 传真:0574-87355652-818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