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编号:ZGZB2020-176
二、项目名称:浙江宁波长三角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0-2022年机组清渣服务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5月15日
四、更正事项:
(一)招标文件中涉及“最高限价:520万元(含6%增值税)”内容,更正为:“最高限价:498.3万元(含6%增值税)”
(二)招标文件中涉及“服务期限:二年,2020年6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内容,更正为:“服务期限:23个月,2020年7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
(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中“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自2020年6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不变。”
更正为:“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不变。”
(四)招标文件第六部分中,增加“解除合同条款”: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可直接解除合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1、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
2、乙方不能保证所提交资质材料的真实、合法和有效;
3、安全技术素质和能力符合合同要求的人数达不到合同约定总人数的60%;
4、因乙方责任发生轻伤及以上安全事故、重要设备损坏事故、火灾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5、发生下列严重违章事件:
(1)未经许可擅自开工;
(2)安全措施不到位就组织施工;
(3)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或未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4)使用不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5)使用不具资格的人从事特种作业;
(6)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7)发生刑事案件或在厂内发生斗殴、盗窃事件的;
(8)不接受甲方监督管理,与甲方管理人员发生肢体冲突的;
6、因违反甲方规定,乙方累计收到甲方三张警告单。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延期至:2020年06月09日17时(北京时间)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0年06月10日17:00(北京时间)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2020年06月11日14:0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五、业务咨询:
招标人:浙江宁波长三角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062098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海县强蛟镇国华电厂内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傲坤、刘霞
联系电话:0574-87977488 传真:0574-87355652-818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