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编号:ZGZB2020-022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名称:鄞州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项目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1月22日
五、暂停采购活动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2月01日
六、重新启动采购活动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0日
七、重新启动采购活动有关内容及说明:
1、因本项目整体进度要求,现重新启动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3月10日至2020年03月17日止。
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04月03日14:00(北京时间)。
4、原招标文件中“服务期限:2020年5月底前完成所有工作。”,现调整为“服务期限:2020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工作。”
5、原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现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删除采购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相关条款。
6、增加条款“中标人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7、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见原采购公告,不做更改,500元采购文件费用不作收取。
8、所有投标人安排“甬行码”/“健康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蕙江路567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西面一号门),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9、开标过程:(1)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开启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包装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技术商务文件;(3)资格证明文件及技术商务文件评审结束后,在开标室宣读评审结果;(4)开启资格证明文件及技术商务文件合格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进行唱标;(5)在开标室宣布评审结果。
以上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开标过程。
10、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627269736@qq.com
1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
12、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13、采购文件中与上述内容有冲突的,均以本次重新启动采购活动公告为准。
14、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应老师 联系电话:0574-28818920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路285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傲坤、刘霞
联系电话:0574-87977488 传真:0574-87355652-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