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高新区GX03-02-15、GX03-02-16地块新建住宅项目供电工程已由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隅京远(宁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GX03-02-15地块位于西邻大东江,南邻丹桂路,北邻腊梅路,东邻瑞昌路;GX03-02-16地块位于西邻瑞昌路,南邻丹桂路,北邻腊梅路,东邻新舟路。
招标范围或内容:项目供电工程、所涉及的设备及相关管线的采购、安装和调试,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45000000元。
计 划 工 期:25日历天。
质 量 要 求:合格,满足国家及相关部门相关的规范、标准等。
安 全 要 求:合格。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机电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函);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符合性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0年 1 月 2 日至2020年 1 月 8 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地点及方式:在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9楼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蒋婷婷;联系电话:0574-89086898。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资料费支付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①公对公账号转入以下账户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款项汇入,请按以下账号办理: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
户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902000120190005234
②支付宝支付
扫描下方二维码支付,并备注投标单位名称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投标担保
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0年1月21日16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缴纳到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东城支行
账户名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96174745263
投标保证金须从基本账户汇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 月 22 日 14 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隅京远(宁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工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大厦12B楼1401室
联 系 人:蒋婷婷 、范琦
电 话:0574-89086898、15867228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