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招标文件需要澄清、修改的内容,统一答复你们,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
招标文件修改(共3项)
1、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9年12月20日14时30分”。
均修改为:
“2019年12月19日13时30分”。
2、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修改为:
“2019年12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二、招标文件澄清(共0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