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五乡镇项隘馨园二期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以鄞发改投【2016】3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五乡镇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项隘村。
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844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5088平方米,其中住宅98550平方米,幼儿园3900平方米,物业、社区等配套公建用房5401平方米,非机动车库7864平方米,地上车库5100平方米,地下室24273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598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9034万元。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招标类型及范围:施工图设计和受托的各类项目评审报告。
设计质量: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1.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须具备“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且截至开标当日仍在有效期内。
3.1.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的资格要求:
3.2.1主设计师执业资格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2.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拟派主设计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3其他要求:/。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2 月 27 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9楼
联系人:唐虹波、劳晓波
联系电话:0574-87298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