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影都大榭影城商业体室内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大榭开发区影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大榭开发区影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位于宁波大榭开发区碧海华庭10幢3楼(宁波影都大榭影城旁)
规 模:装修面积约1073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 :865419元
计 划 工 期:45日历天(不含春节放假时间,具体时间根据业主要求)
招 标 范 围:宁波影都大榭影城商业体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且须通过住建局等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消防单位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和②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 ,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
3.2.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项目。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并负责拟派项目经理。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省级、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预中标人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zb.zhongguanzixun.com)”注册成功后,请于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17日16:00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zb.zhongguanzixun.com)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备注:1)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潜在投标人须通过网上方式购买。
2)网上方式购买:请登录我公司网站www.zhongguanzixun.com,进入“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19日13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宁波大榭开发区影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9楼
联系人:王佳、姚利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