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将招标文件需要修改的内容,作以下补充说明。本次修改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为准,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作同步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并及时下载,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1、本项目“子包一:服务费20万元及以下的财务、税务、策划、审计”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现修改为“具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2、本项目“子包二:工程预(结)算工程及招标、政府采购代理”原入围单位数量为6家,现调整为7家。
3、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若参与上述子包中任意子包的投标,可直接被推荐为该子包的入围单位。
4、子包一评分标准调整如下:
序号 |
评分项目 |
1 |
针对审计服务的常见类型、特点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服务方案。(18分) |
2 |
审计服务的质量把握、准确性、进度的保证措施和承诺等。(20分) |
3 |
针对审计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错误或漏项的预案及救济手段(20分) |
4 |
从审计角度出发,对于保护招标人权益的主要措施及保密措施(20分) |
5 |
针对投标人制定的操作规程、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横向比较(15分) |
6 |
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的每个得 1 分,最高得 5 分。(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
7 |
根据制作的投标文件编排整齐与提供资料齐全情况酌情给分,满分2分。 |
综合评分得分(满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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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原则 |
根据综合评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名前4名入围,如遇得分相同,则抽签决定,先抽中的排名在前。 |
5、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截止至2019年11月4日16时00分。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原为“2019年11月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现修改为“2019年11月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7、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原为“2019年11月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现修改为“2019年11月1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8、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宁波长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