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以鄞发改投【2019】29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南部新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明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明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区统筹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明楼街道徐戎地块棚改安置房东北角,东至徐戎路,北至民安路。
规模:总用地面积63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495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约427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8847万元
招标控制价:约4300万元
计划工期:870日历天完工,竣工验收时间配合徐戎地块棚改安置房项目。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统筹安排。
总承包范围:地下障碍物清除、施工图范围内的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含土建、安装(给排水、电气、消防报警、消防水、通风、排烟工程)】、地上主体工程及门卫【含土建、安装(给排水、电气、消防报警、消防水、通风、排烟)】、室外给水(含生活、消防、绿化给水)、抗震支架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含屋顶绿化、铺装、道路、排水、雨水收集系统等)、装修、泛光照明、空气能、太阳能、智能化、电梯设备及安装、医用气体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施工及保修期的服务(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其中:地下室工程【含土建、安装(给排水、电气、消防报警、消防水、通风、排烟工程)】范围以设计院提供的标段分界线以东为准。
本次招标范围:地下障碍物清除、施工图范围内的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含土建、安装(给排水、电气、消防报警、消防水、通风、排烟工程)】、地上主体工程及门卫【含土建、安装(给排水、电气、消防报警、消防水、通风、排烟)】、室外给水(含生活、消防、绿化给水)、抗震支架工程等施工及保修期的服务(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其中:地下室工程【含土建、安装(给排水、电气、消防报警、消防水、通风、排烟工程)】范围以设计院提供的标段分界线以东为准。
二次招标范围:室外附属工程(含屋顶绿化、铺装、道路、排水、雨水收集系统等)、装修、泛光照明、空气能、太阳能、智能化、电梯设备及安装、医用气体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并达到宁波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指新版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余同)须满足:
(1)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不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
(2)“保函信息”栏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其中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具有登记地为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不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详见“甬建发【2016】200号”文);
3.2.4须提供申请人在2019年6月、7月、8月连续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
3.3 其他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2)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申请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申请。若在资格预审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资格预审结束后对入围单位进行事后查询,如入围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入围资格。
(5)专职安全员:2名。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入围11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2019年 10 月 23 日16:00时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下方的“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资格预审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支付,售后不退。
5.4如有补充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0 月 28 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
7.1媒介: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yinzhou.bidding.gov.cn/)、鄞州日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明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南部新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联系人:方工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9楼
联系人:唐虹波、劳晓波
联系电话:0574-87298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