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浙江大学宁波研究院科研大楼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7]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招标人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建 设 地 点:鄞州区学府路1号,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校内南田径场地块。
建 设 规 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9944平方米,新建建筑总面积29907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19781万元 。
招标控制价 :约12000万元。
计划工期:5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资格预审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详见“甬建发【2016】200号”文);
3.6 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申请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海曙区或江北区或鄞州区或宁波市区;
(4)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5)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6)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申请。若在资格预审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资格预审结束后对入围单位进行事后查询,如入围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入围资格。
4.1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 ①当满足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1家时,投标申请人按资格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取排名在前的入围,如出现并列则抽签确定其排名,入围潜在申请人总数为11家。如需抽签,则以各投标申请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的序号为其抽签号,先抽出者排名在前。
②当3家≤满足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11家时,则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③若满足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3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10月23日 16:00 时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其投标申请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下方的“资格预审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10月28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
招 标 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地 址:鄞州区学府路1号
联 系 人:朱老师
电 话:0574-88229045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9楼
联 系 人:唐虹波、刘霞、陈小云、陈傲坤
电 话:0574-87977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