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天童北路1118号大楼加固修缮工程 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甬发改审批[2019]12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南部新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鄞州区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建 设 地 点: 本项目位于鄞州区天童北路1118号 。
建 设 规 模: 本项目加固修缮的大楼占地面积约为1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890.77平方米 。
项目总投资 :约2793万元。
招标控制价 :15933207元。
计 划 工 期:396日历天,并确保在2020年12月底前完工。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 11月。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的装修工程、修缮加固工程。
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质 量 要 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 全 要 求:合格。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特种专业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派遣项目经理;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专业 建筑工程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提供投标人在2019年6月至2019年8月连续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5 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申请人的人工工资担保(保函信息)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
申请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海曙区或江北区或鄞州区或宁波市区。
(4)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5)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6)其他必要合格条件: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2.2条款规定。
4.1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的 有限数量制 ;
4.2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 11家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3如有补充的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5.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5.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7未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申请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资格审查会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见当日公告栏)。
(B)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在投标申请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投标申请人须在参加开标会议时携带单位电子密钥(CA锁)。投标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提交本单位的CA锁,CA锁应单独包封(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申请人可提交备份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或U盘形式),如提交备份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包封上正确注明招标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等内容,且与上传至系统中的保持一致。
6.3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日报、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南部新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方工
电 话:0574-89292635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9楼
联 系 人:劳晓波、唐虹波
电 话:0574-87298539
传 真:87355652-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