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中河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中河街道小区红线外应管网应急零星维修项目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2019】30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鄞州区中河街道
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
招标控制价:85万元
计划工期:以每个工程出具的任务单为准(中标单位需及时到街道领取任务单,未及时领取导致工期延误的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施工前需通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现场查看,完工后需及时验收,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范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1日止街道内发生的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内的对小区红线外如宋诏桥片区、麦德龙附近、春园路等未改造区域、非市政管理区域或水利局未接管区域的管网实施应急维修、封堵及疏通维护。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信用等级(施工)须具有 C 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需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市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数量要求:具体按照鄞交管办[2012] 1号文件执行,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3其它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3.2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人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ggjy.nbyz.gov.cn)”注册成功后,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形式: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中河街道办事处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湖支行
银行账号:393572394313
到帐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6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内;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见招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导致废标后果自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6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鄞州区沧海路3388号沧海集团5楼开标室(沧海大厦5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