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波新材料创新中心A区人才公寓精装修及软装项目(9套)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 设 地 点:高新区甬江大道2660号。
建 设 规 模:人才公寓9套,面积约1100平方米。
招 标 控 制 价:1893106元。
计 划 工 期:152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本项目精装修施工部分,主要包括室内装潢、墙纸、地板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 合格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施工)(以下简称“系统”)中如有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查询的信息为准);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 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
3.6 其他:
3.6.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6.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6.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4投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 ,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需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已在高新区登记。
3.6.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6月05日至2019年06月18日16:00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http://gaoxin.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在上述期限内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上述网站上发布,请自行下载,并不再另行通知和提供纸质版本,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6月21日9时30分。
5.2 开标地点为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11室)。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http://gaoxin.bidding.gov.cn/)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室
联 系 人:姚利丹、王佳
电 话:0574-87298569
传 真:0574-87355652-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