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高新区GX03-01-07地块新建住宅项目已由甬高新备[2017]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隅京远(宁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西邻院士路,南邻腊梅路,北邻百合路,东邻翔云路。
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为360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828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52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及相关配套。
投资规模:约234000万元
招标范围或内容:项目所需电梯设备供货、保修等。
招标规模:客梯 33 台。
招标控制价: 6030000 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安全要求:合格。
交货期: 接到招标人交货通知后运至施工现场,具体时间配合总包进度。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等级制造许可证证书;
(3)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货物进行投标,不得有任何缺项,所有电梯必须为同一品牌。
3.2投标人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函);
(2)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符合性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9年 05 月 23 日至2019年 05 月 28 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4楼1401室)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郑敏秀;联系电话:0574-87731619。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款项汇入,请按以下账号办理(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
户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902000120190005234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投标担保
5.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于2019年 05 月 29 日16:30时前(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以银行电汇方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投标保证金须从基本账户汇出。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05 月 30 日 14 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大厦12B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隅京远(宁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工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大厦12B楼1401室
联 系 人:蒋婷婷 、范琦
电 话:0574-89086898、15867228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