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卷烟厂“十二五”易地技术改造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监测及验收(项目名称)经 奉发改备[2017]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监测及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
宁波市奉化经济开发区宁波卷烟厂内东北部(葭浦西路2001号)。
2.2 服务期限: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收到招标人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
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编制:土保持方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一个月内。
水土保持验收:项目验收前3个月内完成监测总结报告编制。配合招标人完成水土保持验收会议,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等工作。
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与项目竣工验收同步。
2.3招标范围:
1) 负责水土保持审批手续所需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 编写、修改、补充及完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3) 承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会和中间成果汇报会;
4) 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或企业就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评估、审批、审计、备案和专业咨询等工作进行联系和协调;
5) 协助招标人办理水保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等相关手续;
6) 协助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过程中的问题解答及技术服务;以及招标人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3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
① 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② 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平评价3星及以上资质以及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2星及以上资质。
③ 业绩要求:完成过类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以及水土保持验收工作(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水土保持方案批复以及水保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
④ 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⑤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记录,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19年5月20日至 2019年5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至16:00。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大厦14楼1401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6000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缴纳到以下账户;
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宁波东城支行;
户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96174745263;
提交时间:2019年6月6日16时前(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须从基本账户汇出(打款时请务必备注项目名称,否则不予认可),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需要编入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摘要栏中注明项目编号“ ”(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因该银行转帐方式无法在摘要栏内注明相关内容)。
6.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6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大厦12B楼1401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zjtobacco.com)。
招标失败情况一并在以上媒介网站公示,投标人请自行关注所投项目的相关公示内容及后续流程,招标人不再另行分别通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煜
联系电话:0574-88686684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4楼1401室
联 系 人:杨利波、陈小云、梁凯
电 话:0574-87751301、87731619
传 真:0574-87355652-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