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波特勤三中队影视厅改造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代理单位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宁波市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门面改造等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
招标控制价:660973 元
标段划分:1个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含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项目,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3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4标段划分:1个标段。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14时至16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单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王玲玉 联系方式:0574-87296712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服务。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环城西路222号7楼会议室。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 系 人:富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室
邮 编:315040
联 系 人:陈懿倩、王玲玉
电 话:0574-87296712、0574-8775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