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委托,现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办公设备、办公印刷品、办公用品、宣传设计制作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ZGZB2018-417
二、项目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办公设备、办公印刷品、办公用品、宣传设计制作商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概况:
品目 | 采购内容 | 主要技术规格 | 服务期限 |
一 | 办公设备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 2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二 | 办公印刷品 | ||
三 | 办公用品 | ||
四 | 宣传设计制作商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品目一:
1、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办公设备等相关内容,其中注册资本金在 100 万元及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2、从事办公设备供货的经营时间在5 年及以上。
品目二:
1、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在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办公印刷品等相关内容,注册资本金在 100 万元及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2、从事办公印刷品供货的经营时间在5 年及以上。
品目三:
1、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有效期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办公用品等相关内容,其中注册资本金在 100 万元及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2、从事办公用品供货的经营时间在5 年及以上。
品目四:
1、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有效期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宣传设计、制作等相关内容,其中注册资本金在50 万元及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2、从事宣传设计制作的经营时间在2年及以上。
(4)其他条件:
1、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投标人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人进行查询,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3月6日至2019年3月12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30分。
(2)供应商至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大厦14楼1401室)直接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3)报名所需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信息(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加盖公章)。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八、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3月15日14:00(北京时间)。
九、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和开启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5楼会议室。
十、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响应文件。
十一、磋商保证金:品目一、二、三、四均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磋商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东城支行
户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96174745263
注:磋商保证金必须于2019年3月14日10:00前确认入账,未在上述时间内确认入账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联系人: 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259167
联系地址:宁波市中山东路301-305号
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4楼1401室:
联系人: 陈小云、杨利波
联系电话:0574-87751301 传真:0574-87355652-810